5月18日,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了第二十批群众反映问题共8件,分别是:
1、闻喜县东镇党家庄村附近有个2304仓库,有两家炼铅厂,空气中有刺鼻的气味,污染严重。村里面有养羊养猪的,空气难闻。
2、稷山县西社镇中社村联合焦化厂、铭福钢铁公司、永东化工厂、三个企业晚上排放刺鼻性气味。
3、盐湖区龙居镇小张坞村有两个养鸡场,尤其是西边的养鸡场影响比较大,鸡粪臭味比较大。
4、河津市建新街土产家属楼,院子里尘土飞扬,垃圾没有人清理,夏天气味难闻。
5、临猗县郇阳西街小峰饺子馆冷库的风机噪声污染。
6、河津市小梁乡小梁村和鲁班花苑小区的污水排放到举报人的责任田,使得乡村硬化道路摧毁,良田变成污水池。
7、绛县故绛镇西吴村绿源面粉厂属违规建筑,生产时粉尘污染,噪音污染,污水暗道排放。
8、稷山县稷峰镇桐下村,县工业园区趁暴雨山洪排放毒污,使枣树被污染而死;长期滥排污水。
目前,第一至十八批问题已基本处理整改到位,第十九、二十批问题处理整改情况将陆续向社会公开。
附: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运城市群众反映问题边督边改情况统计表(第十八批)
运城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19日
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交办运城市群众反映问题边督边改情况统计表
(第十八批)
2017年5月19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D1759 | 永济市东南方向3公里左右,永济发电厂拉灰煤车扬尘污染严重,果树收成严重减产。 | 永济市 | 扬尘 | 被举报企业为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蒲州发电分公司。 1.该企业粉煤灰运输路线全部为硬化路面,交警在巡查中未发现运灰车辆超载和不苫盖现象。 2.5月18日永济市农业委员会组织人员对粉煤灰运输路线两边果林生长情况进行勘察,发现果树发育生长正常,未受污染影响。 3.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专用路线东侧堆放大量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遇风产生扬尘。 | 是 | 责令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蒲州发电分公司做好专用路线的路面保洁工作;5月25日前,完成对专用路线旁堆放垃圾的清理工作。
| 约谈3人。 | |
2 | D1781 | 稷山县翟店镇太宁村村西边一个造纸厂、夏县禹王乡瑞马造纸厂及周边造纸厂,燃煤锅炉污染大气环境,渗坑排水无污水处理设施,最近督察组检查期间停产。 | 稷山县 | 大气水 | 1.稷山县黎明造纸厂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翟店镇太宁村造纸厂为稷山县黎明造纸厂。该企业2台4t/h燃煤蒸汽锅炉(一备一开)配套建有水浴除尘器;工业废水配套建有沉淀处理池,污水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现场检查时企业处于停产检修状态,但发现存在以下违法问题: (1)2台锅炉和2台重机械未能提供有效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上岗证。 (2)烟气处理设施不规范。 2、夏县瑞马纸业有限公司情况: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禹王镇瑞马造纸厂实际为裴介镇的夏县瑞马纸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锅炉配套建有水浴麻石脱硫除尘器,生产污水采用絮凝+沉淀+A∕O工艺组合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该公司于4月27日停产。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 将污水处理站的干化污泥堆存于厂区东墙外。 | 是 | 1.责令稷山县黎明造纸厂停产整改。 2.责令夏县瑞马纸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12时前清除干化污泥,并给予2万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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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419 | 盐湖区涑水街凤城华都小区西面和北面紧邻小区有两个砂灰料厂,细砂堆积如山,开工时噪声扰民,尘土飞扬。这样的料场在盐湖区北郊有很多。 | 盐湖区 | 扬尘噪声 | 凤城华都小区周边实际有3个石料厂,分别由盐湖区和运城开发区管辖。 1.盐湖区管辖的曲文革石料厂已于2016年4月22日由盐湖区实施了关闭(运盐政决[2016]1号),所有生产设备已拆除,对石料堆进行了全覆盖。 2.运城开发区对其管辖的刘军杰石料厂和王鹏石料厂进行了全面取缔,对石料堆进行了全覆盖。 该问题与第十四批(D1312)举报内容一致。 | 是 | 逐步有序清运全部料堆,杜绝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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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X432 | 稷山县西社镇山底村原恒利焦化厂,厂内有人非法存储加工阳煤焦化厂生产的工业垃圾(70万吨粉煤灰),粉尘污染农作物及大气。 | 稷山县 | 大气 | 群众反映原恒利焦化厂内非法存储加工的工业垃圾实际为山西阳煤丰喜泉稷能源有限公司产生的粉煤灰,该公司通过山底村村委主任郑某,将产生的2万吨左右粉煤灰堆放在山底村废弃的原恒利焦化厂内,堆放场所地面进行了硬化,采取了苫盖措施,周边无农作物。 | 是 | 稷山县环保局于2017年5月17日,向山西阳煤丰喜泉稷能源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30日内清理整改到位,并处以10万元行政处罚。 截至5月18日,该企业已开始整改,罚款正在按处罚程序执行。
| 免职1人,党内警告1人,约谈1人,诫勉1人。 | |
5 | X433 | 河津市山西铝厂的赤泥坝工程毁坏黄河人工林,辛封村华鑫源钢铁公司向人工林带内渗坑排放污水。 | 河津市 | 水生态 | 1.河津市山西铝厂的赤泥坝工程毁坏黄河人工林问题。 经核实,群众反映的山西铝厂赤泥坝工程应为中铝山西分公司赤泥堆场Ⅸ-Ⅹ格扩建项目,该扩建项目位于老赤泥坝的西侧,均处于山西运城湿地自然保护区的试验区范围内。2009年12月,山西省林业厅以晋林护函〔2009〕331号文对该项目占地手续予以批复。该工程已建成使用,经林业部门核实,施工期间未发生毁坏人工林现象。 2.华鑫源钢铁公司向人工林带内渗坑排放污水问题。 经核实,河津市华鑫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现有100万吨/年特种钢项目和轧材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生产状态,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厂区周边没有渗坑排放迹象。
| 是 | 2017年3月,国家环保部检查时发现华鑫源钢铁公司存在私设暗管渗坑排放问题,截止3月30日,外排管道已拆除,渗坑污水已全部回抽至污水处理站处理,淤泥清理和植树造林已全部完工;河津市环保局依法上限处罚企业50万元,并对企业生产副总移交河津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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