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
发表时间:2021-05-28 17:58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开局决定全局,做好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非凡。

  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十一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市委四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两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市委“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总抓手,紧扣高质量转型发展,坚持系统观念,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完成环保约束性指标任务,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在创建黄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强建优晋南市域中心城市、构建全国新发展格局关键环节城市、打造“三个强市”、构建“三个高地”的实践中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具体来讲,要重点抓好八方面工作。

  (一)全方位谋划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横向沟通、上下联动,有效衔接全市工作规划、上级环保规划,加快编制《运城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规划、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形成系统性、指导性、操作性强的规划体系。二是加强项目谋划。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科学有效谋划项目,争取上级资金,确保项目落地见效。

  (二)全面启动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

  制定并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落实强有力的控制二氧化碳排放目标,加大对甲烷等其他温室气体的控制力度,加快推动重点行业融入全国碳市场,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大力推动低碳技术创新应用,持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三)全力扭转环境空气质量落后的被动局面

  聚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出全国168城市倒二十”的目标,开展四方面十大行动。

  1、散煤整治方面。一是集中供热全覆盖行动。对中心城区供热企业进行资源整合,9月底前,实现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二是散煤清零专项行动。严格“禁煤区”散煤禁烧管控,清洁取暖改造已完成的区域要实现散煤清零,杜绝“改而不用”。三是清洁取暖扩面行动。继续扩大清洁取暖覆盖面,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70%以上。

  2、企业监管治理方面。一是重点企业提标达效专项行动。全面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2家焦化企业、2家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重点行业企业无组织深度治理,尤其是涉VOCs企业“收集率、投运率、去除率”提升工程。深入推进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二是骨干企业精准帮扶专项行动。完成重点企业“精准帮扶”,引导企业对标先进,实施全流程、系统化、精细化治理,推动一批工业企业在10月底前达到B级及以上绩效水平。重点行业保障类企业要达到B级及以上绩效分级水平。三是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专项行动。推进中心城区建成区及“1+5”重点区域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退出,加快清理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污染企业。

  3、城市面源污染方面。一是城市扬尘治理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推动道路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二是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建成区内的餐饮单位6月底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必须稳定达标排放。

  4、机动车污染管控方面。一是国三车辆淘汰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10月底前,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目标任务。二是新能源车辆替代行动。新购公务用车(除特殊用车外)全部采用新能源,汽油车要逐步完成更新。

  (四)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

  紧盯“国省考水质断面稳定达标”的目标,坚持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共治”工作思路,强化各项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汾河、涑水河、亳清河、板涧河等干流及主要支流沿岸禁止新建焦化、化工、农药、有色冶炼、造纸、电镀等高风险项目和危险化学品仓储设施。城市建成区内已建成水污染较重的企业应逐步实施搬迁或依法关闭。持续推进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所有不能满足排放管理要求的涉水企业一律提效改造,鼓励纳入高盐废水治理清单的6家企业提前完成治理。全市所有工业集聚区必须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已建成的要达标排放。

  二是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全力攻坚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要全部完成双电源供电。汾河、涑水河沿线县(市、区)污水处理厂6月底前完成调节池建设。强化出入口水质、水量在线监测,对污水处理厂进水溢流口实施非汛期封堵或设立闸阀,严禁非紧急状态下进水溢流口直排。

  三是强化流域水生态修复。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实施枯水期河流生态调水。强化河长制巡河机制运用,禁止河道放牧、非法排污、挖沙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取水。开展水系整治,完成鸭子池水生态修复工程、官道河综合整治工程、伍姓湖生态修复保护工程、干河生态修复工程。在重点国考断面涉及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口配套建设人工湿地水质改善工程,芮城城市污水人工湿地深度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年底前完工,涑水河临猗段10000m3/d人工湿地工程、永济伍姓湖入湖口生态治理人工湿地二期工程今年年内开工,推进万荣汾河入黄口水生态修复及保护工程。

  四是保障水环境安全。年底前,完成所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和已划分保护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任务。加强湖库管理,防止周边面源污染,严禁污(废)水直排入湖库。重点是西塬湖水库和八一水库,要强化源头管控,加快雨污分流改造,解决汛期雨污水混排西塬湖水库的问题;彻底封堵八一水库周边非法排污口,城东污水处理厂排入八一水库的中水必须稳定达标。

  五是强化执法监管。8月年底前完成汾河流域(运城段)综合监管监控建设,建设7个水质在线监测设备、15个视频监控系统。开展重点流域专项执法检查,在汾河、涑水河流域等重点河流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攻坚行动。坚持“查、测、溯、治”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五)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围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推进消除农村黑臭水体,进一步规范固废管理,遏制工业固废污染”的目标,抓好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实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制度,及时更新污染地块名录。强化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要求。建设用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食品加工储存用地或者农用地的,变更前土地使用权人必须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

  二是推进土壤污染源监管。动态更新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涉重金属建设项目必须坚持“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原则。完成加油站等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以及物料、污水、废气管线架空建设和改造,从源头上消除土壤污染。

  三是强化农村污染治理。积极申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争取中央资金,未申请中央资金的,要自筹资金开展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省厅下达的任务。继续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力度,盐湖、临猗要针对已排查出的黑臭水体,科学合理制定治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完成整治。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四是开展重点地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积极推进项目储备入库,争取中央资金。围绕沿汾河两岸,永济蒲州、夏县白沙河水库以及49个“千吨万人”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103个重点企业、5个化工园区等重点,扎实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

  五是加强固废、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强化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频发态势。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从严执行“限塑令”。

  (六)不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加强生态修复治理。按照省厅安排部署,按时完成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规划环评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的源头预防作用。持续推动自然保护区“绿盾”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违法行为,督促问题整改。认真落实厅党组要求,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河津示范区工程建设。

  二是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强化生态环境应急体系建设,提升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能力,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以化工园区和涉重、涉危、涉辐射等工业企业为重点,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地表水水源地,尤其是饮用水水源地的风险排查管理。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对放射源、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进行辐射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废旧放射源送贮工作,及时消除辐射安全隐患。加强辐射应急监管监测能力建设,积极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强化辐射事故应急监管。

  (七)持续保持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一是扎实推进日常执法监督。强化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逐步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加大对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污染源)、群众反映强烈、环保信用评级差等企业的抽查频次。对“12369”举报热线,上级转办等各类环境信访案件,坚持及时受理、限期办理、按期回复,继续保持我市“12369”群众满意度测评在全省的领先地位。

  二是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开展涉水工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涉危险废物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普速铁路环境隐患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沿黄(汾)河流域环境问题清零专项执法检查、重污染天气应对专项执法监管检查、工业锅炉专项执法检查八项执法行动,同时,结合省政府安排的环境污染防治暨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和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昆仑2021”暨“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全面有效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三是强化异地联动执法交叉检查。健全上下联动、区域协同、交叉互查的执法机制,实现全市执法“一盘棋”,提升执法合力。组织各分局每季度开展1至2次联动执法交叉检查,秋冬防期间每月开展1次,全年开展不少于6次。

  四是全面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要对照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整改清单,逐条逐项梳理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的,要严防反弹。对“回头看”反馈的钢铁焦化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煤炭消费负增长等问题,要强化举措,加快推进,今天下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进驻我省,市县两级要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准备工作。

  (八)全面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生态环境保护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易诱发热点、焦点问题,需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理解支持。我们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前沿阵地作用,坚持重要节日节点和媒体平台“两手抓”,提升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提倡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营造全民共治的浓厚氛围。要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日,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资料、公益短信、对外开放环保设施等举措,开展一系列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互联网、环保“双微”等媒体平台信息传播快、受众面广的特点,通过开办专栏、举行新闻发布会、设立曝光台等举措,积极宣传新举措、新成效,及时曝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形成舆论合围,监督政府作为、部门履职、企业守法。

  四、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

  2020年,我们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纪律和作风保障。

  一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计划和主体责任清单,坚持半年一次形势分析会,听取班子成员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特别是去年9月,我到任后,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统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对秋冬防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进行集体约谈,5名干部进行严肃的问责。二是持续强化政治统领。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99项内容,召开2次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10月份,结合省委巡视省厅反馈问题整改,召开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逐一整改落实。三是不断夯实党建基础。加强党建阵地建设,为各支部配备党旗等必备设施300多件,表彰12名优秀共产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个先进党支部,“学习强国”APP注册实现全覆盖,党员积分达10000分,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提升。四是创新开展主题党日。

  印发《党支部主题党日长效机制实施方案》,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三支部面对面为企业答疑解惑,运城电视台进行了宣传报道。在消费扶贫中,购买十余种农副产品一万两千余元,特别是11月份,主题党日活动中,采取市县联动、就近实施的办法,实现了主题党日与执法检查的深度融合。五是加强警示防控风险。集中开展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等3次廉政警示教育,重新梳理权力清单213项,制定工程流程图23个,发现廉政风险环节和风险点59个,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责任落实到科室,更新180名在编人员廉政档案,建立了13个分局89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六是强化监督转变作风。印发了《制止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实施细则》,开展了公职人员违规入股企业专项整治,实施2次集体谈和1次组织函询,全力推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目前,省委下沉巡视反馈的8个方面问题中,7个已完成整改,市委巡察自查发现的5大类共性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2021年,我们要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定力,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重点把握好五个方面。

  (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做到“一句誓言、一生作答”。做好迎接省厅党组内部巡察的各项准备,自觉接受政治监督,全力做好配合保障工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积极履行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职能,不折不扣抓好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贯彻落实,争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不懈奋斗者。

  (二)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局党组、分局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机关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做到真管真严。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分管领域发生的党风廉政和腐败问题承担领导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严守政治规矩、带头依法廉洁从政,引领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党组织书记定期为党员干部作形势报告制度,守好主阵地、唱响主旋律。机关纪委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断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上级转办、部门移送、群众举报、监督发现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依法严肃查处,保证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不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

  坚持从源头上抓起,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党纪国法和案例警示教育,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组织全体公职人员分级、分批接受党风廉政教育,适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做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通过以案促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聚焦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结合编制体制调整改革,重新梳理排查各单位廉政风险点,修订风险防控措施,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流程图,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制度执行力、突出制度严肃性。要大力宣传我省生态环境系统涌现出的李晋文、崔凤鸣等同志的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认清肩负使命,振奋精神力量,干好本职工作。

  (四)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

  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驰而不息纠治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大力整治生态环境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党员干部既两袖清风、又事业有成。要大力抓好“问题大揭摆作风大整治能力大提升”教育整顿,从根本上解决政治站位不高、规矩意识不强、监管责任不落实以及不担当作为、失职渎职、作风漂浮、纪律松弛、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形成旗帜鲜明讲政治、严格要求守规矩、持之以恒转作风、履职尽责敢担当、建章立制抓成效的良好氛围。

  (五)精心锻造生态环保铁军

  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通过严格的程序选贤任能,选拔任用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为勇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为勇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抓敢管的干部撑腰,注重在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线、在环保大事要事难事中考察识别干部,特别是要让年轻干部在吃劲岗位上历练,在污染防治最前沿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打造生态环保铁军的标准,紧紧围绕开好局、起好步的目标要求,始终以“不待扬鞭自奋蹄”的进取态度、“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坚定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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