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3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发表时间:2024-10-16 09:46

  运城市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53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运城市天海公司、安瑞公司等喷漆车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简陋,收集率低、处理率、处理效率低下,无组织排放严重。

  二、整改措施

  (一)查处违法问题。对运城市山西天海泵业有限公司、山西省安瑞风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环境污染问题,依法依规查处。

  (二)完成提标改造。督促运城市山西天海泵业有限公司、山西省安瑞风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建立管理台账,落实整治措施,限期完成治理任务。

  (三)开展排查整治。开展涉VOCs行业排查整治和专项执法,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督促涉VOCs企业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提高废气收集率、处理效率,确保治理设施高效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对夏县安瑞风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立案处罚3万元。

  (二)山西天海泵业有限公司已完成喷漆房改造,改造引风管道,更换大功率引风电机,将喷漆房重新进行密闭,将VOCs治理设施改为催化燃烧。夏县安瑞风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喷漆房改造,将溶剂漆全部替代为水性漆,改造引风管道,更换大功率引风电机。目前两家企业已全部完成VOCs提标改造。

  (三)组织印发《2021年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推动落实。印发《关于做好重点涉VOCs工业企业夏季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对涉VOCs工业企业开展夏季错峰生产。举一反三,持续推动VOCs企业治理,2021年完成33家治理任务,2022年完成66家治理任务,2023年完成5家治理任务。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5日,共10天)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反馈。

  联 系 人:张晓波

  固定电话:0359-2628200

  电子邮箱:ychbdc@163.com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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